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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虚构

 

载入中…



主 编:

李敬泽

副主编:

宁小龄

编 委:

(以姓氏笔画为序)
王 扶 邓 刚 宁小龄
玛拉沁夫 肖复兴 杜卫东
李敬泽 柯 岩 贾平凹
徐怀中 崔道怡 蒋子龙
韩作荣 程树榛
发表于《人民文学》2010年08期[新浪潮] 栏目 目前阅读 次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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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与舌头



□ 黄惊涛

  花与舌头

  ■黄惊涛

  黄惊涛,男,生于一九七七年九月。有文学作品若干,担任独立纪录片《天降》策划、《恋曲》艺术指导,为“渐近线”电影工作室成员。现为南方周末报系《Mangazine·名牌》副主编。

  花不能言我饶舌,花神汝莫生分别。

  ——清·黄遵宪《以莲菊桃杂供一瓶作歌》

  不要同饶舌的人争辩,也不要在他的火上添柴。

  ——《旧约·德训篇》

  变成虫子的人

  “亲爱的,当你捧读此书时,我已经变成了一条虫子。”《虫子的爱情》一书的作者喜乐先生在他唯一存世的那本书的扉页上,如此写道。我在打扫旧主人的房间时,从一个布满厚厚灰尘的铁匣子里发现了一卷手稿。手稿用鹅毛笔写就,经过多年,依然可以看清楚。写就此稿的墨水产自邻近的一个叫自由镇的镇子,那里有个墨水制造厂,他们用各种动物的体液和植物的汁液掺杂矿物来制作墨水,他们生产的墨水有一百多种。

  我们光荣镇的居民有个习惯,书写不同的文本,使用不同的墨水。书写历史,用的是乌贼墨囊制成的墨水,以显示历史不容篡改之意;书写死刑判决书,用的是掺杂铁矿粉的墨水,那是一种寒冷透骨的墨水;书写小说,用的是一种提取各种鲜花的汁液而成的墨水,这种墨水在写到不同情感色彩的文字时,会显示出深浅不一的颜色……而书写爱情,用的是一种用丁香花瓣碾捣而成的紫墨水,显然,喜乐先生所用的就是这种有着淡淡清香的紫墨水。

  我找到出版商安格先生,让他将此书稿印行,他勉为其难地答应了。他出版过圣书,可惜发行不佳;一度,他偷偷摸摸地盗印那种《性爱指南》之类的小册子,使他大赚了一笔;出版纯粹爱情的著作,则是他经营这门生意以来的第一遭。

  这本发行量不到百本的小说,除了两本摆放在位于仁爱大道的小书店的书架上,其他大部分堆放在安格先生的仓库里。我拿走了一本,置于案头,其他的几本则送进了我们镇子的小图书馆。据小书店的店员说,只有在今年元月的某一天,一个女人匆匆买走了一本,她翻看了扉页,即哭出了声。

  下雨的天气,我常常会翻阅喜乐先生的这本书。这本有关虫子的书里,有如此的片段:

  “有一条虫,它以吃字为生。它吃到‘葡萄’这个词,它的舌头就尝到了酸甜酸甜的味道;它吃到‘西瓜’这个词,它立即解了渴;它吃到‘苹果’这个词,它会一路平安;它吃到‘梨子’这个词,它须忍受分离的痛苦;它吃到‘粮食’这个词,五谷杂粮就都进了它的胃。

  “它吃到‘森林’这个词,它就独自一个享受风景,并且一路上遇见野兽和鸟儿;它吃到‘草木’这个词,各种杂草、树木簇拥于它的面前;它吃到‘大海’这个词,一片蔚蓝展现于它的眼前,它听得到海浪的喧嚣、船只的笛鸣;它吃到‘天空’这个词,它只觉得被一种空气所充满,心境会变得虚无。

  “它吃到‘魔鬼’这个词,它的肚子会疼;它吃到‘天使’这个词,就可以长出翅膀;它吃到‘信仰’这个词,它首先是虔诚,接着是迷惑;它吃到‘文化’这个词,它就好似一个读书人,摇头晃脑,有点像醉鬼;它吃到‘律法’这个词,它开始不敢动嘴,只轻轻地触碰了一下,接着一口吞下;它吃到‘权力’这个词,它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君主,威风凛凛,不可一世;它吃到‘金钱’这个词,它放了一个响屁,如同一个坐拥万贯家财的土财主;它吃到‘总统’这个词,它吓得臣服于地;它吃到‘乞丐’这个词,它知道吃了也白吃,那家伙什么油水也没有;它吃到‘人’这个词,它发觉自己不是第一个吃人的,更多的是人自己在吃自己。

  “它年幼的时候,首先吃的是名词。名词是有骨头的,是实体的词,它吃得很饱,并且细细地剔除其骨头,啜吸其营养。等到它长大,它开始吃形容词。那些带有情感色彩的形容词不能满足它的胃,却能丰富它的心。它在书里一行一行地爬过去,慢慢蠕动它日益肥硕的身躯。碰到‘甜蜜’,它舔了舔舌头,回味良久;碰到‘悲恸’,它的心一酸,滴了几滴眼泪;碰到‘勇敢’,它就像一个战士;碰到‘怯懦’,它头一缩,触角赶紧收了回来;碰到‘虔诚’,它像个圣徒那样纯净;碰到‘虚伪’,它的脸上挂着一副假假的笑;碰到‘善良’,它的心肠很软很软,连躯体都软成一团;碰到‘凶狠’,它立即一副拦路抢劫的样子;碰到‘温柔’,它羞涩得不敢睁眼;碰到‘仁慈’,它的眼里就充满了慈悲。

  “为了帮助消化,它还吃动词、副词;它甚至在餐前吃助词,餐后吃语气词。不过有一些词它虽然不愿去吃,但又必须咽下,比如说‘衰老’,比如说‘死亡’,这是它晚年必然要吃的粮食。还有一些词它永远不敢去碰,比如‘砒霜’,只要吞下,就会中毒而亡;对于‘毒药’这个词亦是如此。

  “它一直想吃到‘永恒’这个词,一旦吃下肚去,它就可不朽,长存于世;它从来没有后悔的是吃到‘爱情’这个词,让它五味杂陈、喜忧参半地过完一生。”

  常常翻阅喜乐先生《虫子的爱情》一书。一度我觉得自己也像一条虫子,以文字为食。某天我一时兴起,在书的扉页写下了这样的一段话:愿此虫在辞海、辞源、圣经以及次经、伪经等一切大书中找到安居之所。愿它春天能找到“苏醒”这个词,夏天能找到“凉爽”这个词,秋天能找到“收获”这个词,冬天能找到“温暖”这个词。

  有替身帮他活着的人

  如果你在黄昏来到光荣镇的正义广场,在小教堂的阴影下,你会看到一个年迈的画师,在那里给人画像。由于生意冷清,更多的时候他是在画自己。

  “这是二十岁的我,那时我是一个年轻的整容师,在帝都的一家殡仪馆里为死者们服务”;“这是四十岁的我,我变成了一个易容术高手,在宫廷里为我们的君王易容,不,确切地说是为他的替身易容,以使他们更像他”;“这是今天的我,一个退隐的画师,如今我只为时间服役”。

  这位名叫得福的画师不停地撕一块很厚的画布,每撕掉一层,就露出一张年龄不同的脸——最后的那张脸上有一条横贯的刀疤,与你眼前看到的老人别无二致。

  “你说你曾经为君王易容,那他长得怎样?”我们这些乡下人,常常这样问他。“他长着一张我们这个民族最标准的脸,因为他身上集合了本民族所有的美德。唯一独特的是,他的胡子是红色的。”打开话匣子的老画师停不下来,一直会讲到晚祷的钟声敲响。

  红色胡子的君王在一次与邻邦作战时,来过我们这个边陲之地,那时他还是一个四处打游击、被逼得无处藏身的将军。四十六岁时,他登基做了我们这个国度的王,三年后他迷上了易容术,最初的原因是他需要视察国土,微服私访;后来,为了便于穿过厚厚的城墙去会他的情人,他常常化装成老头、杂货商甚至老妇人。除了贴身的几名侍卫,没有人知晓他的秘密。

  得福先生能够进入宫廷,得益于一场政变。

  有一年夏天,从海边吹来的风将王城门上的帝国旗幡刮得七零八落,民间对帝国不利的预言如花粉般在空气里散播,但我们的君王对此毫无所悉。有天晚上他依旧乔装打扮出城去会他最新的一个情人,那个十八岁的姑娘是最近一次战事的战利品,她因为长期在葡萄园里劳动而拥有一双葡萄般晶莹迷人的眼睛,但君王的后宫由于太挤而不能安放她的一张床。就在他们成其好事时,一个剑客从帷帐后跳出来,奋力地将短剑刺向他的心脏。救他命的是他自己,因为他拥有一颗钢铁般坚硬的心。

  自此之后,君王开始寻找与之长相相似的人,以便迷惑他的仇家。有一段时间,近臣们做得最卖力的事是在庞大的国土上寻找他的替身。九个替身找到了,他们或者凶猛如狮子,或者勇敢如老虎,或者具有诗人一样的才情,或者有着莫测的权谋,最重要的,他们都长着一张君王的脸,唯一的区别就是没有那种红色的胡须——这很容易,用从樱桃里提炼出来的红色素染上就行。易容师得福先生知道如何提取这种色素,并且他的手段高明,在为死者化妆的那段时期,他能够把一个面目狰狞者打扮成一个慈眉善目的人,以使他们顺利地进入天堂。

  有关君王寻找替身的另一种说法,是他厌倦了后宫里的男女之事,那种固定的、重复的体力活已引不起他的兴趣,于是这些替身被派上了用场。某种程度上说,这也是对他们身为替身所处的危险境地的一种补偿。很长时间以来,那些后宫的女人没有发觉任何的异样。她们面色潮红,灿若桃花,身体被欲望紧紧抓住,并享受被权力所触摸的快感。然而,还是有几个女人分辨出了躺在她们身边的冒牌货:在祭祀日的那天,有个不知法度的替身去临幸住在宫廷最东侧的那个女人,而按照君王的习性,那神圣的一天他必定是斋戒净身的;另一个女人则从与她缠绵的那个人的表情识别出了庐山真面目:“在高潮的那一刻,他面部的神经透露了他的真相,那一瞬间,每个男人都无法隐瞒他的内心。”即便如此,没有一个女人站出来揭示这帝国的最高机密。

  这些替身活跃于各种场所:狩猎、出巡、战争、会盟、床榻……他们彼此保有默契,却互不相见。据我们的王宫易容师得福先生说,他们中的三人最终死于花柳病,一个代替君王被送上了绞刑架,两个作为分身战死于沙场。

  “那么另外的呢?”

  “一个正在取代原来的君主做王,因为老君主已经于多年前病故,仅进行了秘密发丧。”

  “另外两个呢?”

  “另外一个作为现任君主的替身而存在。”

  “最后一个呢?”

  “在这里跟你说这个故事,我是易容师,既为他人易容,也为自己易容。”得福先生以这样的方式结尾,而其时阳光正消失于天际,地上万物的影子也随之而消逝。

  用身体做赌注的人

  五月初,一个叫黑野的赌徒来到我们的镇子,他穿着上个世纪的服饰,留着一条女人的辫子。站在正义广场的榛树下,他吹嘘说他曾与魔鬼奥米拉隔着马六甲海峡进行了三次赌局,他以二比一的战绩赢得了奥米拉先生的一撮毛发。

  “魔鬼奥米拉先生坐在马六甲海峡彼岸的一块岩石上,我则像一只蜥蜴趴在此岸的一棵栗树上。第一次,我们为天上星宿的数目下注。我认为那辽阔的银河,有五千亿零一颗星星,其中三千亿颗为恒星;而奥米拉先生却认为银河中正好是五千亿颗星星,其中三千亿零两颗是恒星。我们提着灯笼,花了十个月的时间,去数这些如同恒河沙数的星辰。结果我赢了:有两颗相隔遥远的恒星,就在我们下注的那一刻,它们彼此亲近,自愿放弃了作为恒星的资格,变成了携手流浪的行星,它们诞下了一颗卫星,尚未命名。

  “第二次,我们比赛谁能以最快的速度将一切文明吞噬。结果依然是我赢了:著名的大肚魔鬼奥米拉先生去往世界各地的图书馆,无论是乡间简陋的图书室,还是存书数千万册的邻邦帝国图书馆,他耗费数年,一边吃一边拉,在他身后留下了一堆一堆被他的肠胃消化过的文明的粪便与残渣,很多时候,有些书籍使他反胃甚至消化不良;而我,却只需双腿搭在树枝上,像嚼干面包那样把几本字典吞下肚去就行了——字典是一个巨大的容器,里面容纳着所有的文明。我吃完后,打了个饱嗝,又悠闲地用太平洋的海水漱口,那咸咸的海水正好治疗我定期发作的牙龈疼痛。

  “最后一场赌局,我却输了。我们选定了光荣镇所拥有的赌徒数目下注,我说了一个数,奥米拉先生在我所说的数目上添加了一位,结果他说他赢了:‘黑野先生,你忘记你自己也是那里的人,我翻了一下镇子的花名册,在那里,我找到了两百年前你的名字。’我愣了一下,才想起我的前世今生。”

  “如今,我沿海岸线而来,到你们这里来寻根。”黑野先生举起那撮奥米拉先生的毛发,阳光下,它闪闪发光,如同黄金做成的丝线。

  我们纷纷围拢上去,惊奇地听他吹嘘。我们不相信他真与魔鬼打过赌,但还是有几个赌性发作的人摩拳擦掌,押上了不少的赌注。

  驯兽师米度先生第一个站出来,他要与黑野先生比试,看谁能召唤到更多的动物。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笛子,他的脸涨得通红,吹奏起一支奇怪音调的曲子,很多树叶都挣脱枝干,纷纷坠落于地,而大树林的兽类,在狮虎的率领下,列队走到广场的左侧。此时黑野先生去到狮虎的面前,踮着脚尖对着兽群的领袖说了些什么,硕大的兽群立即在首领的示意下,往广场的右侧移动。米度先生孤零零地站在左边,他望着黑野先生,充满了迷惑的神情。

  “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,在他们的五官中,最易受到诱惑的,是嘴,而不是耳朵,我承诺给他们吃一种从来没有吃过的东西。”他从身上拿出一把金色的豆子,撒向兽群,野兽们顿时乱成一团,纷纷接食。

  “米度先生,请把你的笛子给我。你已经输了,我可以用它去吹一些哀伤的曲子给风听。”

  谷种先生是我们这里最受人尊崇的魔术师,他曾当众表演过穿墙破壁、隔空移物的本领。有一次,他借助一面镜子,竟然把我们大树林地区一个湖泊的水煮沸,虽然后来我们知道他巧妙地利用了太阳的光芒,但那面神奇的镜子是如何磨成的,至今无人得悉。

  谷种先生的拿手好戏是断头游戏,这次他与黑野赌的就是这一玩意儿。他站到广场的中央,钻进一个用黑布掩盖、分为上下两截的机器里,当哐的一声响起,但见谷种先生的双腿立于原地,而随着那一机器上半截的瞬间移动,他的头离他的身躯足足有一丈之远。

  “你的身段很柔软,你的脖子很长,我知道魔术师家族跟长颈鹿是近亲。”黑野先生走上前去,揭开了那台机器的黑布。随后,他抽出一把刀,抹了一下自己的脖子,血溅当场,他自己则用手将头托住,我们都惊呆了,过不了几分钟,他又用手把自己的头颅装上,像装卸一个道具。

  “脑袋搬家是多少年传下来的游戏了,对于一个赌徒来说,随时有掉脑袋的风险,因而我们早已经找到了活命的方法。”

  屡胜不败的黑野先生,让我们再也没有谁敢去挑战。沉默了大半天,从“玫瑰情人”环球妓院走出来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,她看着黑野先生,不知是挑逗还是挑衅,她要与他展开一场赌局,“无论你赌什么,我都奉陪到底。但所赌的本钱须我来定。”

  黑野先生思考了一下,他以为自己一定是胜券在握,“请说,我的小姐。”“我们的赌资是彼此的身体。”听到此话,黑野先生立时呆在原地。人群中出现了骚动,过了好久才听到他低低地说出话来:

  “我不敢跟你赌,我的小姐。因为如果我赢了,那么你的身体是我的,我必须按照约定来处置她;而一旦我输了,那么我的身体就是你的,你一定会占有他。我可不想与您共度春宵,所以这是我碰到的世界上最两难、最悖论的赌局……”还没说完,他就落荒而逃,连魔鬼奥米拉先生身上的那一撮金黄的毛发都扔掉了,它飘于空中,被一阵奇异的风不知刮去了何方。

  我们站在广场上欢呼了很久,簇拥着那个为我们光荣镇挽回颜面的女人,如同女王。

  偷阅他人爱情的人

  整个光荣镇,只有一个邮局,数千个信箱。我的舅舅吕易先生是我们这里唯一的邮递员。他不仅为光荣镇的居民们送信,大树林的鸟兽们也是他的服务对象。由于穿着一套绿油油的制服,经常使鸟兽们误把他当成是一棵移动的植物。有时,他背着邮包走进森林的深处,一些小鸟会落到他的头上,陪着他一路行走。

  每年,大约有半年的时间,我的舅舅吕易先生都在森林里忙活,等回到镇子上时,有一次,人们甚至发现他的大盖帽上筑着一个小小的鸟巢。由树枝和羽毛编织而成的鸟巢里,一只翠鸟正在孵蛋。而由于身上、手臂上、胡须上都覆满了青苔,他看上去更像是一棵榕树。

  他为猩猩们送去猴子的问候,为老虎去向狮子表示敬意,为野猪带去家猪的羡慕之情,或者为凤头犀鸟向白冠犀鸟去传达爱意。每次他出现在大树林里,动物们就显得特别安静,纷纷走上前来,询问是否有自己的来信。他把各种口信一一带到,把那些贴着邮票的信件一一送达。

  毫无疑问,我的舅舅他懂得很多种动物的语言,并且还是个不错的翻译家。他巧舌如簧,经常穿越于各种语言之间,当然,他也随身带着一本厚厚的词典,碰到不能传译的地方,会趴在树根上翻一翻。有次,他在一群野牛和大象的冲突之间还临时充当了谈判翻译的角色,因他出色的转译,化解了这两个种群多年为争地盘而形成的宿怨。

  由于他的好人缘,很多鸟儿也纷纷义务为他送信。喜鹊们负责为他报喜,传递快乐的消息;乌鸦们则专门负责报丧,传达战争、死亡的讯息;灰顶雁负责长途送信,只是有些信件的送达,需要整整一个冬季;金丝雀负责短途快递,它们总能在第一时间把信件递到;大秃鹰负责把信送到天空最高的云端花园,那里住着一只年事已高的倦鸟;鸵鸟负责沉重的包裹运输,而啄木鸟则负责将信用嘴巴送给住在古树里的虫子。

  年复一年,我的舅舅吕易先生不停地穿梭于街道、鸟兽与草木之间。有好几年,我们镇子上一个叫明昌的居民,经常让他送信给大树林深处的一棵树,那是一棵丁香树。

  他爱上了那棵树。人们不知为何明昌先生会爱上那棵树,我的吕易舅舅说,怎么爱上的不重要,重要的是已经爱上了。他说这是他见过的最奇特的爱情。每次,我的舅舅把信带到那棵树的身边,迎着风,帮着明昌先生把信念给她听。他时而大声朗读,引来野兽们侧耳倾听,它们有时亦被感动得泪水涟涟;他时而低声倾诉,风也跟着呜咽。这时候,我的舅舅完全变成了明昌先生,他也由此陷入了这场不属于他的爱情。只是那棵树无动于衷,也许她听到了,也许她在沉睡。她不说话,因为她是一棵树。

  “从信中,我得悉明昌先生是如何爱上那棵树的:某一天,他在森林里打猎,一股异香把他带到了一棵曼妙的丁香树旁,那是一种独特的香味,据说,那就是爱情的味道。他迷恋上了那棵树,从此,他就变成了一个孤独的单恋者。”面对镇子上许多人的疑问,我的舅舅曾如此这般地解释明昌先生的故事。“其实,明昌先生并不是世界上最孤独的恋人,我还见识过各种各样的爱情。”

  “你是怎么见识这些爱情的?”每当有人问我的舅舅,这个五十岁的单身汉,他总是笑而不语。后来有一次,我陪他喝酒的时候,他吐了一地,醉意朦胧中,他跟我说:

  “在各种用火漆密封的信件中,我的鼻子会告诉我,哪一些信件是情书。爱情总有一种芬芳的气味,即便再厚的牛皮纸,都包裹不住。透过那些信封,我甚至可以辨别出那些爱情的味道。单恋的爱情是一种苦涩的丁香味,热恋的爱情是一种浓郁而甜蜜的丁香味,经年的爱情是一种淡淡而绵长的丁香味,短暂的爱情是一种激越、奔放的丁香味,而绝望的爱情则是一种冰冷的丁香味。”

  “当我的鼻子准确地告诉我,哪些是有关爱情的信件时,我就会把它们拆开,先自己阅读一遍,然后再将它们原封不动地封好。”

  他由此也得知了我们这个镇子里很多人隐秘的爱情:

  在真理大道旁开银匠铺的老鳏夫,很多人都认为他的爱情早在多年前就已经死去,殊不知他这些年一直爱着隔壁的老寡妇,他们虽然相距只有咫尺之遥,为了躲避他人的讪笑,却只能通过信件传情;孤身一人活在这个世上的退役军人长洲先生,他的情人早已辞世,但他每月都给天国发去一封长长的信件,连我的舅舅都不知到哪里去投递;请别小看了那个终日在正义广场行乞的乞丐,每个季节的最后一天,他都把钱积攒起来寄给他乡下的妻子,他拥有属于他的平凡的幸福。

  镇长家里的那个洗衣女工一直执著地思念着远航的一个水手,他们曾有过三天短暂的拥抱,瞬间的狂欢。为了使她得到慰藉,我的舅舅每月都冒那个水手之名,给她回信。他用尽了世上最甜美的语言和对于大海航行、异国他乡的想象力,试图勾勒一个漂泊者心中的爱情形象。每次在信件送抵的那一刻,看到那个女人将来信按在胸前的喜悦,他总把自己当成是一个爱情的慈善家,以为他正在做着世界上最伟大的救赎。一度,我的单身汉舅舅发觉自己爱上了这个女人;一度,他试图去拥抱这个沉醉在爱情幻象中的女人。他立誓要永远以这种方式来爱这个女人,却常常害怕自己活得不够长久,害怕在女人等回她的情人前自己因死去而不能再冒名写信了。

  我的舅舅吕易先生在跟我说出这些秘密之后不久,即失去了工作,并被送进了监狱。他被抓的原因来自于他偷拆某人的信件,读到伤感处,他滴下了动情的泪水,泪水打湿了很大的一块信纸。而收信者通过眼泪中的盐,辨别出了他私拆信件的痕迹,因为我舅舅眼泪中的盐,跟他的爱人眼泪中的盐相比,有一股不同的气味,由此他告发了他。

  没有舌头的人

  听众,感谢你从遥远的现代赶来,来听我讲有关我朋友孔德的事情。孔德先生是我们军政府的“舌人”。大约二十岁时,他的父亲被大将军割去了舌头,他被带入了将军的官邸,接替他父亲的工作——充当一个会十多种语言、能够自由进出语言国度的人。

  很小的时候,孔德先生的父亲就试图把他培养成一个合格的舌人。由于遗传的因素,孔德家族的每代人,都长着一只婉转的舌头。他们出生几个月,就会流利地讲当地土语,及至两岁左右,在父辈的教导下,即会邻近地区的好几种语言。长大后,他们中的有些人除了成为词典的编纂者,偶尔也会出几个传唱神话的行吟歌手,但更多的是去担任“舌人”——翻译官的角色。

  “小心你的舌头!”这是他们家的训言,也是他父亲在他出生的那一刻就告诫他的话。在他降生于这个尘世之时,他的父亲抱着他,与很多父亲不一样的是,他首先查看的是孔德的舌头(那些父亲们总是会先查看儿子胯间的那玩意儿,他们把那个东西视为命根子)——这是一只优秀的舌头,必将很好地继承他的职业,为家族带来荣光,亦必将遭受厄运。他的父亲既悲又喜。舌人是一种危险的职业,因言获罪、被长官割去舌头,是这个家族成员毫无例外的宿命,父亲只祈愿那厄运能晚点降临。

  在一次与邻邦的战后谈判中,孔德先生的父亲因为将一个词译错了,导致我们丢失了大片的土地,他被割去了他那长期为他人服役的家伙,吃饭的家伙也跟着搬了家,由此孔德先生匆忙接班。他本来以为凭父亲的智慧和经验,自己可能要三十岁时才被派上用场。

  孔德先生居住于将军的府邸,白天,他为将军接待外宾做翻译;晚上,他为将军的行房充当翻译。他很好地完成了白天的工作,晚上的工作也很能胜任。将军有五房太太,其中四房是邻邦进贡或者是从战场上掳劫而来的。每晚,当将军进入这些异族女人的房间时,总会带上他。他侧立一旁,在将军与他的异族太太成其好事时,进行有限的语言翻译——那是一种再简单不过的工作了,因为他的主人常常在这个时候只会气喘吁吁,像一头急欲交配的牲口,这倒不是因为他惜字如金,他天生是个大舌头,他含混的语言只会表达简短而淫秽的句子;而那些女人们亦仅仅以偶尔的娇喘和单音节字来做回应。他看到了她们伪装的表情下掩盖着的深深的仇恨,我的朋友孔德先生没有把这些愤怒的表情翻译给他的主人,那是眼睛的工作,而不是舌头的工作。他小心翼翼,谨守职业的分际,如同眼睛与舌头各自为政须遵守五官的分际一样。

  然而有一晚他的舌头显得犹豫不决。将军新近掳掠来一个女子,那个青春饱满、性情刚烈的姑娘,在每一次行房中都以她最恶毒的语言咒骂那个像狗熊一样的男人,而将军则毫不知情。我的朋友孔德先生巧妙地绕过了那些语言的暗礁,使每晚的性爱航船得以安全抵达。他这样做,不仅仅使自己的舌头幸免于难,亦使那女子免遭杀身之祸。

  多少个夜晚,在将军与他的新宠干着那一再重复的体力活时,那咒骂却从未停息,反而愈演愈烈。但偶尔的瞬间,我的朋友孔德先生,从那个女人的眼里,读出了感恩之情,甚至还有其他莫名的一些东西。孔德先生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,他知道那眼神是为他而起的,那火焰一般的女人要告诉他的是什么。

  “你无法忘记那种眼神,那种眼神让我的舌头不再只为了工作,也为了生活。”在某一个雨夜,当将军沉睡于床榻之时,我的朋友孔德先生与那个女人接吻了。他的舌头第一次体会到了工作之外的滋味。他们彼此拥抱,他们之间的语言无需翻译,彼此都能听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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